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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集運包裹同捆注意事項

2017-11-15 18:14:12

親愛的MYJAPAN會員您好:


為配合日本政府勞工安全政策及以保障職員安全為考量在參考各國託運規定後

從2017年11月15起,若有符合以下情況之商品,將無法與其他商品集運同捆:


1) 商品實重達30公斤 
2) 商品材積最長邊≧200cm 或 任兩邊≧40cm 皆無法同捆
3) 商品價值超過¥20萬日元
4) 若物流人員判斷為不適合同捆之商品,亦無法作出同捆


例如:
1. 同捆商品的最長邊相差過大
此會導致較長之商品空間過多,而較易折斷或損壞的情況

2. 過重或過大的商品與易碎品同捆
易碎物與過重或過大的商品同捆,容易發生壓破情況
 
3. 若商品超過20萬價值則無法同捆
因報關限制,故超過20萬之商品均需要獨立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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